庶務組 110年度
一、庶務組長之職責如下: 1. 擬定或修訂一般事務管理工作計畫及督導推行。 2. 計劃布置校舍場地及各種重要集會場所。 3. 督導校舍建築修繕事項。 4. 管理學校校警及校園安全維護。 5. 管理環境清潔及美化事項。 6. 督辦技工、工友及查核其差假與退休事宜。 7. 營繕校舍工程計劃、招標訂約、監工、驗收執行。 8. 召開總務工作有關會議。 9. 不屬該組其他處業務之處理。 10. 交通運輸事項及車輛管理。 11. 典禮之籌備。 12. 辦理民防護業務。 13. 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14. 其他有關庶務事項。 二、高壓電力技士之職責如下: 1. 全校電力系統維護管理。 2. 全校供水系統維護管理。 3. 飲用水之管理。 4. 學校通訊、廣播系統維護管理。 5. 消防安全業務辦理。 6. 校園安全監視系統維護管理。 7. 一般新建工程業務承辦。 8. 其他交辦事項。 三、財務管理員職責如下: 1. 財產管理規則之擬定。 2. 負責登記及保管分配校產校具,編造財產目錄、報表及財產增減、清點及報廢。 3. 管理全校共同性財產。 4. 負責全校性場地及各集會活動場所分配借用布置事宜。 5. 辦理校舍修繕工程。 6. 辦理宿舍管理事宜。 7. 其他交辦事項。 四、物品採購幹事(彭) 1. 辦理事務性採購及公用物品及郵電費之申辦、分發領用事宜。 2. 負責採購圖書館、校長室、祕書室、實習處、農場及各科申購物品設備材料及科產品銷售支援工作。 3. 負責零用金之保管、支付、登帳、結報事宜。 4. 辦理事務性相互支援工作事宜。 5. 辦理全校性員工生伙食及餐廳廚房衛生事宜。 6. 其他交辦事項。 五、物品採購書記(陳) 1. 負責採購教務、學務、總務、會計、教官、輔導、圖書館、校長室、祕書室等處室申購物品設備。 2. 辦理技工、工友代理(課)教師、臨時人員、之勞健保業務。 3. 負責零用金之保管、支付、登帳、結報事宜。 4. 辦理全校課簿本訂購領發結帳事宜。 5. 辦理事務性相互支援工作事宜。 6. 其他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