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春暉社學生社團實施計畫
壹、前言:
近年來社會急遽變遷,青年學生價值失衡,以致藉濫服藥物,吸食安非他
命、搖頭丸等,逃避現實與挫折感,此一現象已在學校蔓延,為未雨綢繆,宜及早謀求對策,積極有效採取防制措施,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貳、目的:
為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消除菸害及預防愛滋,以維學生身心健康,進身心
正常發展,做到全面宣導、持續掃除預防、杜絕滋長,根除毒害,並藉社
團活動及服務,共創純淨生活空間,爲國家培育優秀青年。
參、實施要點:
一、組織:
(一)由本校學務處負責策劃,生輔組、訓育組協同輔導成立該社團。
(二)本社團為配合防制毒品、消除菸害、檳榔及酗酒,預防愛滋病之宗旨,社團名稱暫定為春暉社。
(三)本社團社員原則採自願參與,若無自願參與者,以各班衛生股長為當然社員。社長及有關幹部於社員大會中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屆滿後改選。
(四)本社遴聘輔導室老師及教官擔任指導老師,必要時得聘請有關人員組成輔導小組。
二、活動項目:
(一)範圍:
1.防治學生濫用藥物,(煙毒類、麻醉藥品、禁藥類、管制藥品、非藥物類等)。
2.拒煙;各類香煙及其他菸草製品等。
3.預防愛滋病。
4.戒治檳榔及酗酒。
(二)具體作法:
一、校內:
(1)辦理相關活動,舉辦專題演講、作文、演講、書法、漫畫、壁報比賽、研習會、展示會、參觀活動等。並依需要得協助學校春暉小組實施尿液篩檢或個案輔導。
(2)聯繫相關機構蒐集教學媒體、錄影帶、投影片,提供教學及宣導資料。
(3)建議學校於適當時機訂定防制濫用藥物,消除煙害、預防愛滋病宣導月,擴及全校密集宣導。
(4)配合春暉專案宣導週各種文宣製作與宣導活動之推展與執行。
(5)平常配合春暉專案宣導,實施校內每日(校園海闊天空)校園廣播站,擔任播音工作。
二、校外:
(一)協助老師、教官對賃居校外同學實施訪視工作,瞭解近況。
(二)加強社區活動及透過家長會協助等社會人力資源之開括與協同輔導。
(三)諮詢服務:
經常與下列單位保持密切聯繫,獲得最新資訊與提供服務:
1.防治學生濫用藥物:
(1)榮總毒物諮詢中心:(02)28717112
(2)台北政府衛生局四科:(02)25416004
2.消除菸害:
(1)戒煙專線:0800-636-363
(2)菸害申訴專線:0800-531-531
(3)金門縣衛生局菸害防治專線:(082) 337404
(4)董氏基金會:(02)27734308、(02)27734309
國立金門農工99學年度「春暉專案」執行計畫
壹、依據: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8年8月17日教中(六)字第0980514086號書函「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
二、金門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99年9月16日金軍字第 0990000341號書函—金門縣99學年「春暉專案」作業補充 規定。
貳、目的:
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消除菸害、拒絕酗酒、禁止嚼食檳榔及推動愛滋病防治教育,以維護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為國家培育優秀青年。
參、編組:
本校99學年「春暉專案」計畫推動小組編組名冊,如附件1。
肆、實施要領:
一、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學生。
二、內容:
(一)防制學生濫用藥物: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之一、二、三、四級毒品《如:古柯鹼、海洛因、鴉片、嗎啡;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MDMA、潘他睉新、氟硝西泮(FM2)、愷(K)他命、一粒眠等及其相纇製品》。
(二)拒菸:菸品及各類以菸草為原料加工製成之捲菸、雪茄、菸絲、鼻菸、嚼菸及其他菸草製品等。
(三)愛滋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教育。
(四)拒絕酗酒。
(五)禁止嚼食檳榔(配合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健康風險議題辦理)。
三、實施方式:(即本校99學年「春暉專案」教育宣導執行工作要項如附件2)
(一)教育宣導:
1.以「春暉專案」為主題,結合民間(社區)資源辦理相關巡迴講座、宣導活動,增進共識、擴大宣教成效。
2.加強「藥物濫用」、「菸害」、「酗酒」、「嚼食檳榔」等各項危害認知及「愛滋病防治」教育,研訂相關教材並配合課程之修定與開設,加強教育宣導。
3.持續辦理學校教職員生「春暉專案」相關研習,強化學校執行宣教、輔導等工作成員知能。
4.充實本校「春暉專案」網頁,藉由各項新知交流加強網站宣導功效。
(二)清查:
1.觀察:
本校教師(教官)、訓輔人員,應主動連繫學生家長,經常關心學生( 子女 )之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情形(尤須注意網路交友之情事),從觀察中發現學生有無濫用藥物、吸菸、酗酒、嚼食檳榔或身體不適等情事,以便及早預防與輔導處理。
2.尿液篩檢:
透過「快速檢驗試劑」、「特定人員尿液篩檢」等方式,瞭解有無學生濫用藥物情形,以便及早輔導處理。
(三)輔導戒治:
1.加強對學生濫用藥物、吸菸、酗酒、嚼食檳榔及感染愛滋病等之生活輔導。
2.發現感染愛滋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之學生,應即密報教育部,並限期輔導其至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及醫療院所檢驗治療(逾期未接受檢查者,應強制為之),期間尤應特重保密措施,並應以更大之愛心與關懷,審慎輔導,不得以開除、退學、轉學、記過等方式處理。(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八條、教育部「各級學校防治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處理要點」)。
伍、執行要項:
一、教育宣導:
(一)訂頒學年度「春暉專案」執行計畫。
(二)配合金門縣校外會金湖分會召開「春暉專案」工作檢討協調會。
(三)訂頒99學年度愛滋病防治教育實施規定,如附件3。
(四)推動各師資培育機構開設「藥物濫用」、「檳榔危害」、「愛滋病防治」、「菸害防治」等相關課程。
(五)辦理「春暉專案」校園才藝競賽活動。
(六)充實「春暉專案」網頁資料內容
(七)辦理「愛滋病防治」正確認知檢測。
(八)訂定「春暉專案」宣導月(週),密集辦理宣教活動。
(九)辦理「春暉專案」宣教服務。
(十)鼓勵民間團體辦理春暉相關主題宣教活動。
(十一)運用本校春暉社團加強宣導及辦理各項活動,春暉社學生社團實施計畫如附件4。
二、清查:
(一)加強藥物濫用「觀察」知能:
辦理「春暉專案」相關知能研習活動,加強訓輔人員、教師、教官等之藥物濫用「觀察」知能,以熟悉各種物質濫用之「性能形狀」,俾由濫用藥物者的異常反應,判別濫用藥物類別(如嗎啡、安非他命、MDMA、強力膠等 ),另藉由「尿液篩檢」及「快速檢驗試劑」等方法,落實「清查」工作。
(二)實施「尿液篩檢」檢測藥物濫用者:
1.特定人員篩檢(安非他命類加驗鴉片類)。
2.購買及分發「快速檢驗試劑」(K他命、MDMA及鴉片類)
3.本校快速檢驗試劑運用計畫如附件5。
(三)防制吸菸、酗酒及嚼食檳榔方面:
1.依學校衛生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2.依「菸害防制法」暨「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規定:非吸菸室應規劃設置禁菸標誌;依法設置之吸菸室應有明顯區隔及標示(合乎獨立、通風良好之要求)。
3.清查吸菸、酗酒、嚼食檳榔學生,並建立名冊實施「輔導戒除教育」。
三、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如附件6。
四、本校「春暉專案宣導月」、「濫用藥物防制宣導月」暨「愛滋病防治宣導月」實施計畫如附件7
陸、經費:
一、特定活動經費,由教育部或縣校外會編列撥補。
二、由本校年度相關之訓導活動經費項下支應。
柒、本計畫簽請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附件4 99學年度「春暉社」社團實施計劃
附件7 99學年度春暉專案宣導月、濫用藥物防制宣導月暨愛滋病防治宣導月實 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