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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補修Q&A

歡迎蒞臨實驗研究組
對於重補修有疑問的話,可參考下列問答,如果還是無法解決您的疑惑,歡迎洽詢本組

Q:何謂重補修?

重修:係指已修習過該學科,但學期成績因未達及格標準,經補考後仍未及格,欲重新修習以獲得學分者
補修:係指因轉學、轉科、復學,其原來未修習過該學科或學分數不足,須修習課程以補足學分者必修科目一定要有修習紀錄,選修科目則可自行選擇)

Q:什麼情況需要上重補修?

1、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得申請重修。
2、轉學生、轉科生、復學生經抵免學分後,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未修習或學分數不足者,應補修。部定及校訂必修以外之科目,得補修。
3、重補修科目不及格時,得繼續申請重修。

Q:重補修辦理方式?

依序以下列方式為之:
1、專班:
班級人數以15至35人為原則,每學分安排6節面授課程
2、
自學輔導班:班級人數以5至14人為原則,每學分課程堂數如下:

(1)重修生:每學分安排3節面授課程。
(2)補修生:每學分安排6節面授課程
(3)重補修生合開班級:每學分安排6節面授課程

3、隨班修讀:須配合在校生之課表及臨時調課之安排。

Q:重補修利用什麼時間上課?

專班:寒、暑假期間及學期間之假日。
自學輔導班:
在寒、暑假期間及學期間之假日、第八節或不影響正常上課之時間授課。

Q:寒暑假有其他安排,可以等畢業前再重補修嗎?

寒暑假時間短暫,且課程可能會有衝堂之疑慮,建議同學及早修完,不要拖延,以免三年級時學分修不完,無法應屆順利畢業。

Q:需重補修的學分太多,修不完,該怎麼辦?

畢業後,原則有兩年的時間可參加延修,可於每學期開學之第一週申請延修選課:
(1)參加重補修專班或自學輔導班
(2)隨班修讀,與在校生於正常授課時間返校修讀。請至本組領取並填寫延修生隨班選課表。

Q:重補修申請時間?

重補修之申請,原則為每學期開學日起五個工作日。
在校生:屆時會發放重補修調查單,請填寫完畢後,以班為單位,收齊後交回本組。(不參加重補修者也須勾選、簽名後繳回)
轉學生、轉科生、復學生、延修生:屆時請留意網路公告之資訊,並至本組領取填寫重補修選課申請表,亦可於本組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寫後交回至本組。

Q:重補修調查單如何填寫?

請勾選欲重補修的科目,留下聯絡電話,並簽名。未簽名、填寫資料不確實者,不受理重補修之申請。
一、二年級學生:每學期最多可選10學分。
三年級學生、轉學生、轉科生及復學生:每學期最多可選15學分。
原則上,上學期之重補修只能勾選下學期科目;下學期之重補修只能勾選上學期科目。但若該班課綱之共同科目(美術、音樂、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公民與社會、資訊科技、生涯規劃)全學年僅有一個學期之學分時,則不分年段、學期皆可選擇重修或補修。
可參照
重補修調查單填寫範例

Q:重補修之費用?

每人每一學分收新台幣240元、學雜費每學分6元、實習科目得酌收實習材料費200元為上限。
參加
隨班修讀者,則不另外收取學分費。

Q:繳費之期限?

統整完重補修調查單之後,屆時會印製重補修繳費單,請同學們依繳費單上之繳費期限,於期限內繳納費用,逾期推定放棄本學期重補修之權益,請同學們注意。

Q:可以先上課,再補報名繳費嗎?

不行,開課後即不再受理補繳費用。

Q:因為有事情沒有辦法參加重補修了,可以申請退費嗎?

為保障已開課學生之修課權益,已繳之費用除該科目因故未能開設、該生因休學、退學、公假、病假需有證明)或家庭重大事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因個人所選修之課程衝堂、缺課或私人因素請假者不予退費。

Q:如何申請退費?

請檢附請假事由之證明文件,於每學期重補修課程結束前,至本組填寫重補修退費單;亦可於本組網頁下載表單,填寫後交回至本組。

Q:重補修費用可以減免嗎?

原則上,依《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第4條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第3條規定,不予減免。

但有符合其他法規規定之減免要件,請向本組提出申請並檢附資料,由學校依個案狀況進行具體判斷。

Q:我可以在衝堂三分之一以下,選兩門課嗎?

衝堂之科目,依規定一律退選,請同學不要嘗試。

Q:需要重修的科目一直沒開課,該怎麼辦?

若人數未達5人之門檻而欲選修課程者,請透過導師、科主任,於重補修開課前提出申請,以自學輔導班之方式為之。

Q:重補修有開班人數限制嗎?

若該科選修人數達15人以上,開設專班。
若該科選修人數未達15人,以自學輔導班為之。
未達5人,須透過導師、科主任,於重補修開課前提出申請,以自學輔導班之方式為之。

Q:重補修如何請假呢?

請提出證明向該上課教師請假,出席率為教師評比重補修成績重要因素,請同學勿輕易請假。
另若缺課達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該科評量成績以零分計算。

Q:只要不曠課達三分之一,重補修一定會通過嗎?

重補修課程除考核出缺席外,仍有如測驗、作業、態度等考核因素,同學務必認真上課,避免缺交作業,並認真應試。

Q:重補修成績評量方式如何規定?

重補修成績評量應參照學生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並依學科及活動之性質,兼顧認知、技能及情意等學習結果,採多元適當之方法,實施日常及定期考查,原則區分平時評量30%、學習態度30%、定期測驗40%。學生其所得成績達《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及格基準之科目,授予學分;未達及格基準之科目,不授予學分。
補修不及格科目成績達40分以上,任課教師自行給予補考一次。

Q:舊課綱之學生,重補修應如何上課?

因應108課綱之實施,新舊課綱交替之際,若課程內容相近者,依該科專任教師專業判斷後,若能併班上課,則合併授課。
若課程內容經評估後有明顯差異,為保障學生權益,仍會以舊課綱之科目辦理重補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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