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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文書組

一、文書組長之職責如左:

1.  文書處理辦法之擬定及修正。

2.  公文收發登記分辦事項。

3.  文稿核對及文書之保密。

4.  公文處理成績統計考核與獎懲。

5.  郵件及公文寄送事宜。

6.  印信典守。

7.  校務及行政會報紀錄與整理。

8.  校務日誌記載與大事紀撰寫。

9.  綜合業務處理事項。

10. 校長指定及交辦事項。

11. 其它有關文書事項。

二、文書書記之職責如下:

1.  文書繕打印製事項。

2.  協助郵遞文件及郵費之登記及管理。

3.  公文檔案室各項業務管理及分類。

4.  公文查詢。

5.  定期呈報公文彙報表。

6.  其它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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